Asuka千帆

ao3:asukafujima

 

something keep going

我很喜欢314最后致敬Carter的那杯酒,always with the team, gone but not forgotten. Joss Carter一直都是一个独立存在的,完整的角色,她的角色脉络清晰,线索完整,起伏与发展可以说几乎是完全独立于TM主线之外,这也是诺兰在选择结束这个角色时,大家都不感到任何意外的原因。当然Carter以这种过于残酷又十分真实的方式死去,似乎也给定位于Urban Legend的POI带来了一丝灰色的现实气息。抛开已被证实是Jim Caviezel即兴发挥演绎的Careese Kiss之外不说,(因为本来在一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情况下,发生的一个几乎没有任何拖泥带水的吻,以及一句漏洞百出又含糊其辞的you changed me,的确是很难make sense。)没人能否认Carter和John是朋友。诺兰也说过,他心中Carter和John的关系是friendship,失去一个朋友,因为自己所做所为,或是因为自己的无能为力导致朋友的死,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经历这种事的John Reese有的是理由万念俱灰寻死觅活,更何况这不是他的第一次。


当然,简单的把Carter死后特工的反应等同于特工失去Jessica的同类man pain是在践踏Carter这个角色存在的意义。Carter对于John来说存在的意义就像他所说过的,Carter的道德罗盘始终指向对的方向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我一直觉得John对Carter的敬意超过爱意。因为他们之间有一个几乎相同的军旅背景,不同的是,当CIA招募他的时候,他选择离开Jessica,(特工加入CIA的原因一直没有说明,S301他斩钉截铁的告诉POI要turn down the agency,不像Finch和Nathan有非常直接的关于双塔倒下之后他们决定洗心革面的情节,jail or military的选择也让John加入CIA的原因显得很不明朗)而Carter回到了纽约继续正义执法的生涯,即便是被HR环绕,她也始终没有妥协。可就是这样一个人——“她是我们之中最好的,可死的却是她”,这才是John无法坚持下去的原因。


其实无论是“她是我们之中最好的,可死的却是她”还是“这个世界承受不起失去Finch”,John的想法始终没有发生转变,他觉得自己的责任首先是保护自己爱的人,保护自己的朋友。直到Carter死后,Finch在罗马对他说的那番话,也许他才真正开始明白,他们保护的“大家”中并不包括他们自己,且被他们保护的“大家”并不会保护他们。他对TM的质疑其实也都可以归结于此,无论是S1结尾Root绑走Finch他发现自己是contingency,还是S2结尾他希望通过TM找到Finch而TM依然在给他number的时候,Team Machine看似无所不能,但其实他们本身行走在枪口刀锋,所以他们活着只是为了在自己有限的时间里去尽可能的帮助别人,“迟早有一天我们都会死。”——Finch早给定了调。


在TM被创造的最初,Finch告诉TM要保护每一个人,而不是保护admin,这简直就像一个宗教隐喻,受难者是上帝,被救的是世人。至于人工智能主宰人类世界更像是“天启已经开始,只是你们还不知道”。


在POI S1的时候我们看到了一个因为自己let go而最终直接或间接导致Jessica惨死,从而失魂落魄万念俱灰想到过要就此结束自己生命的John Reese。可以说S1剧情围绕John的身份抽丝剥茧让我们从侧面看到了John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,也可以说,S1的抽丝剥茧其实是为了让我们明白,为什么Finch会选择John,或者说TM会为Finch选择John作为搭档。


POI S1是以John的flashback为线索展开的,不难发现,其实John的故事中除去在鄂尔多斯那次任务,并没有太多TM的参与,(与Nathan相比)或者可以说,就目前我们所知道的信息,让TM把John带到Harold面前的可能并不是他在鄂尔多斯的遭遇,而是他失去Jessica这件事。John和Jessica从时间上来讲其实只是一段summer fling,和Grace与Harold几年的感情最终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不同。他们之间真实的相处只有聚少离多的六个月,所以回想起来更为美好天真难以忘怀。已经选择quit的John在911之后“感受到了祖国的召唤”,加入了CIA,离开了Jessica。可是即便如此,他还会换上手机卡听自己的电话留言,敢于对——其实已经和别人结婚的前女友——给出——即使在工作中也想尽办法——“我马上就去见你”——虽然到最后也没实现的——承诺。当年机场看着Jessica背影说出“等我”的那一幕,也能窥豹之一斑——John Reese不是一个愿意独自行走在黑暗中的人。(和Kara与Snow不同,Kara算是自暴自弃,Snow属于同流合污)


他潜意识里留恋光明,并没有因为自己所处的环境而麻木。这一点从同僚口中对他的评价也可以看出,Snow说过他以为John会在一个海滨小木屋里聊度余生,而不是徘徊在纽约这样一个犯罪宫殿来发挥余热。可是在Carter死后,我们也看到了对于纷争置之不理的特工,想要离开纽约去伊斯坦布尔的特工,(S2那个MI6特工提到曾经在伊斯坦布尔见过John,不知道有没有伊斯坦布尔时光重见天日的一集)在我看来,John Reese一直都是一个需要有人给他目标才能前进的人。


他有力量,可是他不善于寻找方向,他是个士兵,他服从命令。而当他的世界upside down,他知道他不想做什么,却不知道他想要什么;他知道自己能做什么,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做。


于是从天而降一个土豪给了他一份工作,给了他一个目的——帮助别人,救人。


很多人说,POI用man pain在吸引人,可是我看到的并不是这样,不是只有痛失所爱才打动人。更打动我的是关于选择,有身不由己也有自己选错的路;做出选择之后顽强的,痛苦的,想尽办法坚持自己的选择。爆炸之后身有残疾的Finch完全可以找足够的借口将自己对Nathan的死归咎为幸存者的负罪感或是归咎于那些掌握了TM的bad code。可是他没有,他找到了John。当John成为TM的contingency或是当他得知Finch是造成他在鄂尔多斯被袭击的原因,他大可一走了之或是反目成仇。可是他没有,他找回了Finch。这个show有很多十字路口可以发展各种走势,但至少直到现在Finch和Reese始终在一起,他们都是罪人,他们都在赎罪。


他们就是POI不断向前的内核,无论如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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